2017至2021年,学院xx办公室对xx科科长孟x以在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 x贸易有限公司、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、x云链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、网络公司等5家公司采购办公耗材、保洁服务为由报销费用29.8万元。经查,上述五家公司法人代表及高管之间均存在关联关系,为关联公司,网络公司为xx学院实验室副主任张xx配偶所开。上述公司取得学院转入报销费用之后,由公司法人转入孟x及其配偶卢x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和基金投资理财,共贪污国有资金28.0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