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学院与xx餐饮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,约定由餐饮公司负担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人员工作餐费,资金来源有两部分,一是餐饮公司营业额的0.1%,二是餐饮公司缴纳的罚款。2019年至2023年6月,上述两项收入为45.79万元,用于时任饮食中心经理、副经理及现任后勤管理处处长等人员用餐支出19.21万元,审计发现后,将结余26.58万元上缴学院财务。